岗位职责

一、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校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学校后勤改革方案的制订、落实与完善。

(二)代表学校行使后勤服务、保障、管理、监督职能,制定、完善后勤各项规章制度。

(三)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方面的预算内经费(维修费、水电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和其他专项费用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四)负责后勤职工队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收集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后勤服务质量水平。

(五)负责学生饮食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与检查,努力提高学校餐厅饭菜质量。

(六)负责学校用水、用电、供暖以及日常修缮等运行保障工作。

(七)负责学校校园(含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校园美化、绿化的年度计划,履行绿化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

(八)负责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做好入住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协助公安处做好学生公寓治安工作。

(九)负责学校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班车管理、农大宾馆、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

(十)负责后勤安全生产和各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常规和零星维修项目的论证、计划、申报及实施等工作。

(十二)负责沿街、校内出租房屋及学校公有住房租赁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党委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校的集体学习活动。

(二)积极参与学校后勤改革、建设和发展,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

(三)按照党的干部方针和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搞好本基层党委内处级干部和单位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根据学校党委授权,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推荐、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职工晋级、晋职、出国等事项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处行政共同开展和谐后勤、文化后勤建设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五)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抓好后勤各党支部建设,组织好支部换届选举,配好支部书记和委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教育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正当权利。

(七)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统战对象的作用。

(八)负责后勤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后勤计划生育、保密和国家安全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