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6-03-11 浏览次数: 264

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把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食物中毒事故紧急救治由学校统一组织领导。

  2、学校成立食物中毒紧急救治指挥部

   总 指 挥:校 长

   副总指挥:主管副校长

   组   员: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南校区管委会、东校区管委会、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处、公安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对策措施

  1、实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如短期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应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医护人员接报后开展紧急救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向后勤处主领导汇报,后勤处再向学校 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后勤管理处、饮食中心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2、症状轻微的食物中毒人员,学校医护人员就地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并做好病状记录,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症状严重的食物中毒人员,应按照就近抢救的原则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长办公室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将病人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20救护车。

  3、事件发生后,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积极协助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

  4、公安处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相关从业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供货渠道进行缜密的排查。

  5、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后勤管理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对涉及的餐饮网点应立即停伙,认真查找引发中毒的原因,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查清责任人,分清事故性质,整改餐饮网点的管理。

  6、患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应全力配合救治工作,派专人负责协调、调度和陪护,做好被救治中毒人员的慰问和思想疏导、稳定工作,全力化解矛盾,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不安定、不和谐事件的发生。

三、善后工作

  1、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大小,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等处理,对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加强管理、落实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