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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家俱设备管理及损坏赔偿规定

发布时间: 2013-05-13 浏览次数: 100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宿舍内配备的家俱和设备,使用人应加倍爱护。

1.学生公寓内所有家俱、设备,均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并负责学生宿舍家俱设备的设置、调配及维修工作。

2.爱护家俱设备是每位同学应尽的责任,每位同学都要爱惜家俱,保持家俱及设备完好。

3.宿舍内家俱及设备不准随意搬动或改作他用,不准多占家俱。

4.宿舍家俱及设备属于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赔偿标准见附件7),视情节进行处罚并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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