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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照明、用电、用水管理

发布时间: 2013-05-13 浏览次数: 4271

 

       学生公寓照明、用电、用水管理

 

1.宿舍除统一安装的日光灯、插座、电风扇以外,不得私拉、乱拉电线。

2.学生公寓安装智能系统,控制发热电器。三次违规用电后,系统自动关断房间电源,由本宿舍舍长到值班室说明情况后,予以恢复用电。学生宿舍用电采取限量用电制度,智能控电系统具备预售电功能,超额用电按学校规定价格收费。

3.室内装有用水计量设备的,实行限量用水制度,超额用水按学校规定价格收费。房间用水由公寓值班室定期抄验水表数并公示,由舍长核对后到公寓值班室交纳超额水费。

4.学生在公寓内应自觉爱护水电暖及消防等设施,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对私自拆毁、改动用电、用水、采暖、消防等设施者,按破坏公物处理,除按市场价格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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