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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为在校学生办理住宿财产保险

发布时间: 2005-05-16 浏览次数: 3485
 
为给学生的财产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保障,使在校学生宿舍财产在遭受盗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以保障财产所有者的利益。近日,公寓中心协同学校招标办、学工处、后勤处为在校生办理了财产综合保险。通过议标,最终学校与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签订保险协议。
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是国家专门为大、中专学生安排设计低保费高保额险种,被保险人是注册并在校住宿的学生。此险种由财产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通用条款三部分组成,被保险的保标范围大,赔偿损失合理。
财产损失保险条款中的保标范围:凡被保险人自有的,存放于学生宿舍内的财产,如,电脑、随身听、收录机、复读机、手机、电视机、现金等;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在注册学校的校园内,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的校方财产损失等。当条款中被保险的保标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便于保险公司对现场线索的查勘,也能保障同学得到“快速、及时、准确、合理”的保险赔偿。
通过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财产利益,减轻学生家长抵御意外事故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学校减少在此方面的救助负担,有利于减弱学校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一系列复杂、琐碎的善后处理工作。住宿学生财产综合保险的投保,是每位学生可以享受到的权利,是利国、利民、利学、利校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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