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幼儿园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2-11-24 浏览次数:388

  为全面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本着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教科研奖

  1、教师要根据本班幼儿特点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论文给予奖励:全国性交流200元、全省性交流80元、本市交流60—30元、园内交流20元。

  2、积极参与教学研讨,承担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国家级200--150元、省级100--80元、市级50--30元、市直30--10元、园内20—10元。

  3、有目的创设教学、活动环境,主题版更换及时,学期末累计前三名奖50--30元。

  4、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种才艺展示活动,对获奖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绘画类:国家级50--30元、省级40--20元、市级30—10 元;文体类:国家级300--200元、省级200--100元、市级100--50元、园内50--30元。

  5、每年评出2—3名优秀活动设计者,奖励50元。

  6、教研组长每月获40元补贴,每年奖优秀教研组200元,教研组长50元。

  7、每学期评选先进班3个,各奖50元,优秀班主任另奖20元;评选标准为:教学效果占25%、入园率占25%、教育服务质量占20%、出勤率占20%、清洁卫生占10%。

  8、制作玩教具奖:制作的玩教具数量多、经济使用,受到孩子喜爱,酌情给制作者奖励50—20元。

  二、工作制度奖

  1、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作风正派,为人 师表。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者,发现一次扣10元。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发现串班、按规定不在岗、班内无人管理幼儿者,发现一次扣带班人5元(无任何理由),上班干私活发现一次扣10元。

  3、服务态度不好,与家长争吵发现一次扣10元,态度恶劣、拒绝承认错误者,扣发月奖。

  4、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扣10元,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一次扣20元。

  5、对幼儿体罚一次扣20元,变相体罚一次扣10元,对孩子粗暴、大声训斥,发现一次扣3元。

  6、带班期间孩子丢失,教师及时发现并找回,一次扣10—50元,孩子走失老师不知道或寻找时间过长,将根据实际情况扣50—100元,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

  7、带班不按时组织活动,教师凑在一起讲话打闹,发现一次扣5元。

  8、对园内的物资不准外借和私用,发现一次扣5元,如损害或丢失,外借人按价赔偿。

  9、如不按幼儿来园实际天数画考勤,家长反映属实,发现一次扣10元。

  10、上班时,接孩子时间要与园里作息时间一致,不得提前,违者一次扣5元。

  11、不准吃幼儿的东西,违犯一次扣10元。

  12、在园内乱刻乱画或乱拔花草树木的幼儿,发现一次扣带班老师2元。

  13、要保持卫生区清洁,如发现打扫不彻底或保持不合格一次扣1—5元,借故不打扫每次扣10元。

  14、要根据幼儿的年龄、身心特点进行教育教学,按规定制定教学计划,每周五交周计划和备课本(请假一周以上或外出学习除外),迟交一天扣2元;发现没备课上课,一次扣3元;未经批准擅自更改计划,不按计划组织活动发现一次扣5元,保育员不按时进班发现一次扣2元。

  15、保教人员带班时幼儿发生事故,如:摔伤、砸伤、烫伤(轻度)等,根据伤情扣5—50元,脱臼(非习惯性)一次扣5元,缝一针扣10 元;幼儿摔伤造成骨折、手术,脑震荡、脑出血、烫伤(重度)等意外事故,承担一切费用(保险赔付后剩余药费)的40%。如属完全责任事故,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一切费用的70%。

  16、保管员严格按职责办事,严把物品借还关,借还的物品必须办理借还签字手续,如不按制度办事,发现一次扣3-10元,因管理不善物品丢失,管理员按实际价值赔偿。

  17、收费员要严格按会计职责办事,做到帐目清楚,出现收支错误将视情节轻重,发现一次扣3-50元,因管理不善资金丢失,一切后果自负。

  18、因工作失误使幼儿园形象受损,视情节扣20-100元。

  19、炊事员不按时开饭一次扣5元,餐具不消毒一次扣10元,剩菜多或腐烂变质一次扣10元,不按食谱做饭一次扣5元(经园长允许改食谱除外),发生食物中毒视影响程度扣罚相关人员100—1000元。

  20、保健医生负责督促各班搞好卫生保健、消毒隔离、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出现大面积疾病传播扣5—20元。

  2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及全面工作,副园长负责教育教学、后勤工作,并协助园长做好其它工作,出现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扣100—1000元。

  三、其它

  1、出勤率:各班人数在本学期出勤率居全园1、2、3(出勤率为85%以上)者分别奖班级30、25、20元。

  2、网站上传文件奖:以班级为单位,前三名分别奖40、30、20元,不按规定上传者适当扣罚。

  3、“敬业、创业”奖,奖金为10—200元。标准为: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园方采纳,获得良好效益者;能沉着冷静处理意外情况,使幼儿园避免或减少损失者;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努力研究改进,有所创造,成绩显著者(获一等奖);能事先举报有损幼儿园荣誉事件,维护幼儿园利益者;受社会赞誉,被新闻媒体报导,为幼儿园树立良好形象者;连续三年全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