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高校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学校后勤改革方案的制订、落实与完善。
(二)代表学校行使后勤服务、保障、管理、监督职能,制定、完善后勤各项规章制度。
(三)代表学校对后勤服务方面的预算内经费(维修费、水电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和其他专项费用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
(四)负责后勤职工队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收集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后勤服务质量水平。
(五)负责学生饮食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与检查,努力提高学校餐厅饭菜质量。
(六)负责学校用水、用电、供暖以及日常修缮等运行保障工作。
(七)负责学校校园(含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校园美化、绿化的年度计划,履行绿化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
(八)负责学校医疗卫生、班车管理、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后勤安全生产和各中心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后勤基础设施常规和零星维修项目的论证、计划、申报及实施等工作。
(十一)负责沿街、校内出租房屋及学校公有住房租赁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后勤党委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校的集体学习活动。
(二)积极参与学校后勤改革、建设和发展,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委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
(三)按照党的干部方针和学校干部管理规定,搞好本基层党委内处级干部和单位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根据学校党委授权,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推荐、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干部职工晋级、晋职、出国等事项的政治审查工作。
(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处行政共同开展和谐后勤、文化后勤建设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五)按照《山东农业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抓好后勤各党支部建设,组织好支部换届选举,配好支部书记和委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六)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教育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正当权利。
(七)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统战对象的作用。
(八)负责后勤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后勤计划生育、保密和国家安全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