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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十三)翻天覆地篇一(1979年-1982年)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10

 中国经济特区建立

1979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2010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喀什设立经济特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21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中国政府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国因此创造令世人瞩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迹。


 中共十二大成功召开

198291日至11日,中共十二大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

邓小平致开幕词,胡耀邦作《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各项组织制度、党的纪律作了更充分、更具体的规定。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10名委员和13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13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八二宪法颁布

1982124日,八二宪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并颁布,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文章来源:后勤管理处

文章作者: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