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山东农业大学校庆花卉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学校要求在校区主要出入口布置花卉造型,并做好场地清理等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地点
山东农业大学
(四)项目预算
约5万元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质量标准:符合《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要求。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单位进行分包。
5.投标企业提供养护管理人员的经验是否满足养护项目实际规模,岗位设定合理,确保到岗就位。
6.施工企业不按行业规范和学校要求施工的,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予以辞退(合同内约定)。
7. 无论报名供应商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招标文件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工期
3 天
(三)养护期
30天,如有长势不良保证及时更换。养管保修期内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完成维护整改。如果整改达不到要求,学校可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维护,产生的维护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由于乙方之外的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学校承担,质保期内养护由乙方提供管养措施并认真实施,学校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
三、有关说明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购通过电话报名
2.联系信息
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0538-8242356
(三)获取采购资料
1.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山东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s://hqc.sdau.edu.cn/cggg/list.htm)下载。
(四)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组织: 不组织
无论报名供应商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招标文件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
(五)报价方式
供应商报价前需到校勘察现场,按学校要求查看样式。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名供应商根据踏勘现场情况,考虑投标风险因素,计入报价中,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支付价款以学校审计定案为准。报名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六)响应材料提交
报名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签章完全、密封完整响应材料。
1.截止时间:2026 年9月21日17 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3.响应材料组成
(1)报价清单、主材明细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组织机构、机械设备配置、安全文明服务方案等)
(5)近3年内业绩,施工优势说明等。
(6)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7)投标人对自身承揽该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的说明。
(七)响应文件开启
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开透明、同质低价、同价优质”的原则,确定项目供应商,并组织签订施工合同。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且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
(九)水电费扣除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用水用电、施工内容相对集中完整且便于实施水电计量的工程项目,学校须配合乙方及时做好水表、电表的安装和计量,工程项目竣工时乙方须及时结清施工期间用水、用电费用,工程项目送审时提供水电费收据,工程项目审计时不再扣减水电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用水用电、工程施工分布范围较大、施工内容零散、难以实施水电计量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审计时按照工程费的0.5‰扣除水电费后出具工程项目定案值。
(十)合同变更管理
1.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方式的合同,当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项目,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项目。
(3)改变合同中任何项目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方式的合同,变更估价。
(1)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项目,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项目,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照现行定额及取费程序计算工程价款的90%为最高结算价。
①定额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等。
②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计取: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计取执行山东省现行标准及泰安市相关文件规定。
③材料价格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市场价格计取。
④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执行山东省现行标准及泰安市相关文件规定。
⑤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设置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及泰安市相关文件规定,按规定和实际发生计取费用。
⑥税费标准: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及泰安市等相关文件。
⑦若省、市发布新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税费标准等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⑧其他政策性文件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投标用材
拟在本工程使用的设施设备、成品、半成品、材料须为正规厂商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具备相关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二)消防产品
投入使用消防产品须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证/强制检验等各种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证消防产品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证等证书资料,认证证书相关信息科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和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站查询。
(三)信息列表
投标时须注明拟在本工程使用主材明细表等信息(甲供主材方式除外)。
主材明细表
序号 | 主材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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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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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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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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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事宜
投标标价时须充分考虑施工时安全生产、环保督察、空气质量检测、环保监测、疫情防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考虑此项费用。其他未尽事宜,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学校联系解决。
五、施工要求
1. 施工用材要求
(1)严格遵照山东农业大学校园绿化管理要求及城市园林花卉栽植、养护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施工,所有花卉品种、规格、品相均符合校园景观布置标准,适配校区户外生长环境。
(2)严控花卉采购、进场、栽植、造型布置全施工环节,全方位保障施工质量。所有进场花卉植株长势健壮、无枯萎、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配套栽培基质、营养液、消杀药剂等用材均符合园林施工标准。
(3)花卉栽植场地实行精细化整理,彻底清理场地杂物、杂草、建筑垃圾,平整种植区域,确保种植基质疏松透气、颗粒均匀,满足花卉生长及造型美观要求。
(4)花卉养护所用肥料统一采用合规有机肥料,施肥前完成肥料消杀处理,杜绝虫卵、病菌滋生,保障校园绿化生态安全。
2. 质量保证
(1)组建具备多年校园园林花卉施工、景观布置经验的专项管理团队,根据本项目出入口花卉造型布置的特点,建立完善、严格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施工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制,造型布置、花卉栽植、后期养护等关键环节责任到人,养护期安排专业人员每日巡查、养护、修整,保障花卉造型完整、植株长势良好,整体景观效果达标。
(2)花卉栽植、造型布置前,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翻整、精细找平、基质夯实处理,优化种植土层结构,场地整理完成后,报请学校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花卉栽植与造型施工。
(3)严格落实施工工序管理制度,本项目所有采购花卉、肥料、养护耗材等物资,均按照学校规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参数采购选用。所有进场花卉及耗材必须完成严格检疫检验,确保无病虫害、无虫卵、无霉变,杜绝有害生物带入校园,保障学校生态环境安全。
(4)乙方需向学校提供所有花卉用材、肥料、养护药剂的品牌信息、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相关资质材料,存档备查。施工及养护期间科学做好水肥管理,根据不同花卉品种的生长习性合理浇灌、施肥,避免基质板结、积水、肥害、缺水枯萎等问题,提升花卉成活率与观赏效果。根据花卉生长状态及时追肥、补养,保障植株长势茂盛、花色均匀。
(5)养护期内定期排查花卉生长状态,对出现枯萎、黄叶、长势不良、枯死的花卉植株,需第一时间无偿更换同品种、同规格、品相优良的花卉,保证整体景观统一性、美观性。若学校检查发现枯死、衰败花卉且乙方未及时更换的,按每株300元标准扣除相应工程款。
(6)严格按照校园景观规划要求完成花卉造型布置,造型规整、层次分明、搭配美观,符合学校出入口整体环境风貌。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剩余耗材,保持场地干净整洁,恢复场地原貌,做到工完场清。
(7)全程做好成品保护,施工及养护期间严禁损坏校园路面、绿植、设施设备,若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及赔偿责任。
(三)安全保障措施
1.进场之前积极与学校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办理校区出入手续,做好进场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后定期对施工现场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做到安全施工。
2.在施工队伍中加强安全教育,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现场设专职保安人员,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等。
3.施工及养护过程中,保证全过程安全无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及占用场地的安全保护工作。因管理不善,工程施工及养护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学校的师生员工等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非人为因素造成项目终止,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现场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1.严格遵守泰安市城市市容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做到施工现场场地整洁有序。
2.施工过程中不大声喧哗,尽量注意衣冠整洁。严格做好环境卫生。
3.工程所有进场材料码放整齐有序,不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
4.清运废土、废弃包装等所经过的路段,设专人清扫,做到随过随清,不污染路面。
(五)工程验收执行标准
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接受学校监督,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按学校要求及有关规范整改,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如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根据更换情况及时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完成年终根据学校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结算、审计、付款等工作。
(六)其他
其他材料、设施设备、施工等方面未尽要求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指导性文件、施工图纸等执行。
六.其他
工程量报价清单、授权委托书等文件附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工程量清单.xlsx
主材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