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岱宗校区行远楼维修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
拟实施岱宗校区行远楼维修提升项目,实施区域为楼宇东部,建筑面积约2670㎡。主要包括电气等线路改造、装饰装修等内容。
为上述内容开展工程设计服务。
(三)项目地点
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
(四)项目预算
4.4万元
(五)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含税)
二、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上述规定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及以上,其他设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结构、装饰(含精装)等专业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单位进行分包。
5.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响应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施工现场跟踪配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1.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机电、给排水、暖通、结构、装饰(含精装)等各专业)等,提供多种设计方案供采购人选择,并详细说明各方案的功能、布局及美观性等。
2.本项目设计范围内设计前期的功能对接、考察论证,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完成原建筑物测绘,进行结构、环境等方面的论证,厘清现场水电暖、网络弱电等各类管线,确保设计的可行性,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3.提供全过程技术指导配合。施工期间派驻人员跟踪服务,定期到现场开展巡视,常态化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相关问题,且随时响应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施工现场。根据施工情况和采购人需求,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参加项目主要节点验收,确保项目各阶段达标。审核竣工图纸等。
4.按照学校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修改、调整、完善各阶段设计。
5.施工所需的全部纸质及电子版(PDF、CAD格式)图纸,编制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确保内容全面、准确、规范,便于施工人员理解和执行。其他关于本项目的基础性调研资料、数据库及调查报告全部交付采购人。
6.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负责,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5日内,出具设计方案;方案确认后,10日内出具施工图。
三、有关说明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购通过电话报名
2.联系信息
名称:山东农业大学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538-8242823
(三)获取采购资料
1.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山东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s://hqc.sdau.edu.cn/cggg/list.htm)下载。
(四)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
无论报名供应商对现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招标文件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有关的风险、责任及义务。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含税)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通过投标报价确定的最终总价在合同实施间不因市场变化(或政策性)因素而变动。固定总价包括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所有设计与服务费用、设计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费用及各类设计配合协调费用、设计人员设计费、驻场人员驻场费、设计成果制作费用、方案整合完善优化费用、中间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金等完成本工程设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响应材料提交
报名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签章完全、密封完整响应材料。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山东农业大学岱宗校区1号办公楼101房间。
3.响应材料组成
(1)报价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函或证明材料(资格要求1)
(3)拟报人员简历表(含资格要求的执业、职称证明材料;含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服务技术措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服务承诺
(七)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开透明、同质低价、同价优质”的原则,确定项目供应商,并组织签订合同。此外,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付款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出具完整施工图后,付合同值100%。
(九)合同变更管理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方式,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十)其他要求
未尽要求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指导性文件执行。
四、其他
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拟报人员简历表等文件附后。
报价函.docx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docx
人员简历表.docx